沅江市自来水公司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
(2011)版
编制单位:沅江市自来水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一年十一月
编 制 说 明
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以及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非本机关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数据项释义
1. 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2. 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
3. 产生日期:信息的形成时间;
4. 公开类型:信息公开的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沅江市自来水公司
其他说明事项
办事公开目录信息
(一)单位简介
单位职能
岗位职责
(二)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
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服务项目、依据、时限、流程
收费依据、标准、交款办法
(四)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正 文
1.机构职能
1.1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沅江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沅江市琼湖路211号
电话:0737—2721367
1.2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城市供水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及建设部颁布的供水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落实“发展城市供水事业、服务沅江市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城市供水在经济发展中的先行作用。
(二)、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城市供水事业发展战略,制订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编制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供水市场管理,做好供水市场分析和市场预测,建立完善的信息指导体系、确保供水企业健康稳步协调发展。
(四)、做好水质分析、保证城区各单位、居民用户得到优质、安全的自来水,促进城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五)、负责城市供水区域内供水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节约水资源,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七)、查处私装乱接、偷盗、破坏供水设施等违章用水行为。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机构领导
机 构 |
姓 名 |
职务及负责工作 |
办公电话 |
公
司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
王秋辉 |
城管局党组成员
联合工会主席
自来水公司经理
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
2721367 |
张素琴 |
支部副书记
常务副经理
工会主席
协助经理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党务、财务、工会、计划生育、政工人事、办公室工作,分管财务科、人事科、办公室。 |
2721367 |
曹立谦 |
支部委员、副经理
负责纪检工作、供水工作、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管理工作,分管水厂,保卫股、后勤股。完成公司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721367 |
张春强 |
支部委员、副经理
负责营业抄表、收费、校表管理工作,分管抄收所、收费所、校表站。完成公司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722377 |
皮 骏 |
支部委员
负责宣传、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创卫及文明创建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完成公司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655883 |
刘德明 |
副经理
负责供水管网安装、维修管理和供水监察工作,分管稽查股。完成公司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721181 |
张 卓 |
副经理
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工程安装、饮用水安全管理、用户服务管理工作,分管生产技术股、化验室、客服中心,完成公司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2722377 |
部门负责人
部 门 |
负责人 |
职 务 |
专业技术职 称 |
|
办公室 |
徐 芳 |
副主任 |
|
2721367 |
|
人事科 |
彭芙蓉 |
科 长 |
政工师 |
2721367 |
13873703748 |
财务科 |
张 丽 |
科 长 |
|
2817165 |
13873713848 |
信息中心 |
涂 静 |
副主任 |
|
2655883 |
|
生技科 |
段安晋 |
科 长 |
工程师 |
2722377 |
13973713626 |
王 毅 |
副科长 |
|
2722377 |
|
黄 静 |
化验室主任 |
助理工程师 |
|
13875343888 |
客户中心 |
李海熬 |
主 任 |
|
2722377 |
13875374828 |
钟正芳 |
副主任 |
|
2722377 |
13087277211 |
一水厂 |
李沅洪 |
厂 长 |
|
2807216 |
13117375481 |
二水厂 |
李建华 |
厂 长 |
|
2807000 |
13973754349 |
康志文 |
副厂长 |
|
|
13574733218 |
易 畅 |
副厂长 |
|
2807000 |
|
营业所 |
董世军 |
所长 |
|
2854028 |
|
袁良春 |
副所长 |
|
2854028 |
15898463098 |
龚德军 |
副所长 |
|
2854028 |
|
校表站 |
何志刚 |
站 长 |
工程师 |
2722377 |
15807373108 |
收费所 |
彭 欣 |
所 长 |
|
2806578 |
15907373883 |
后勤科 |
肖常军 |
科 长 |
|
2721367 |
13469413642 |
水器经营部 |
刘德明 |
主任(兼) |
工程师 |
2721181 |
13807373986 |
李志谋 |
副主任 |
助理工程师 |
2721181 |
13037378978 |
陈治东 |
副主任 |
工程师 |
2721181 |
13037379300 |
稽查队 |
李志清 |
队 长 |
|
2722377 |
13973784184 |
熊 雁 |
副队长 |
|
2722377 |
|
重点项目办 |
龙明华 |
主 任 |
工程师 |
2722377 |
1397367390 |
1.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材料起草、来人来电接待和处理等工作,搞好各科室工作协调,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财务科:负责日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上缴保险税金等工作,对各科室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测算和分析。
(三)后勤科:负责公司所需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四)生产技术科:负责供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测量、绘图预决算。
(五)水 厂:负责自来水的生产,源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确保水质达标,保障城市供水。
(六)信息中心:作为公司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制作、管理公司的网站,负责组建公司内部网络并及时更新和维护,负责对公司网络运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负责对各科室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所有计算机及附属设施的统一管理、维护保养;负责提供网络服务;负责公司所需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耗材等物资的采购。
(七)营业所:负责抄表、催费工作和全市各类用水比例性质的划分。
(八)安装队:负责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等工程的安装施工。
(九)水表校定站:受沅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负责对DN15--DN50口径供水水表校验、检定、修理,周检水表,以及按规定执行、通水工作。
(十)稽查科:负责查处城区盗用水城市供水、占压城市供水管道等违章用水和违法行为。
(十一)人事科:负责劳动人事计划、人事调配,人事档案管理,人事考核,定岗定员及岗位职责考核,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与福利,离退休管理,计划生育管理。
(十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开户报装、水费收缴等业务,负责受理用水客户的报修、投诉、举报。
(十三)收费所:负责管理西区营业大厅,水费收缴。负责受理用水客户的用水信息查询与咨询业务,负责供水服务工作的情况收集和信息反馈。
(二)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
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政务公开咨询反馈处理制度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作为具有城市公共服务职能的供水企业,担负着全区20万多人的生活用水及工商企业、消防等行业供水的重任。建立用户信息咨询、反馈制度对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业行为,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设立供水服务总机热线电话。为了使用户方便地找到我公司需要办事的职能部门,我们开通了供水服务总机热线电话,用户只要拨通2721367通过语音提示就可以找到需要办事的部门,并由办事部门对用户电话的内容进行登记,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向用户解释清楚。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凡用户到本公司办理业务或联系工作时,在首问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用户的询问。
三、无论用户是电话联系还是上门办事,都必须热情接待、主动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对用户的每一件事都必须有记录、有答复,处理完毕后要有用户验收签字。
四、建立信息咨询反馈责任追究制,有下列情形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处理。
1、首问负责人未能及时将用户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
2、有关人员未能及时与用户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完成的;
3、冷漠对待用户,应告知而不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用户需要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5、对用户态度恶劣,使用服务忌语的。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度是指我公司在立户、收费、安装、维修等供水服务中向用户提供热情、周到、便捷服务的许诺。
二、严格按供水法规办理我公司职能范围的有关事项。
三、向用户提供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用户有关办事程序和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若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应于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暂不能办理的,应及时作出合理的解释。
五、实行持牌上岗,保证人员到位,提倡文明礼貌服务,不用服务忌语,耐心解答问题,能办即办,重大、紧急事项做到特事特办,延时服务。
六、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到效能告诫。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首问负责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转变企业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自觉维护沅江市供水公司“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快捷、满意的服务,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在职职工。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首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办理业务、问讯事务等用水客户(服务对象),所接触、接受问讯的第一位在职自来水公司职工。
第四条 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1、服务对象到本公司办理业务或联系工作,在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科室、部门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属于本科室、部门职责范围,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当负责填写“首问负责制登记表”(表格由公司统一印刷),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公司系统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 首问负责制要求公司全体职工必须熟悉《供水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的有关部分,熟知供水服务十项承诺以及业务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系统其它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六条 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以表扬鼓励。
第七条 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理。
1、首问负责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
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的;
5、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服务忌语的。
第八条 公司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2721367(办公室)。投诉由公司行风监督领导小组进行查处。
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强化公司供水服务效能,认真奉行“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根据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的工作步骤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就是供水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度,对其供水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供水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限时办结事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供水审批事项
(二)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四)城管局党组、局务会决定的事项
(五)市领导交办、市优办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
(六)向社会公告的服务承诺事项
(七)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五、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事项的处理,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
(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或批办领导批示时限要求办理。
(二)市内各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一般性事务、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城管局党组、局务会决定的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办理;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告事项负责人(安排人)。
(四)职工代表建议、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
(五)城管局交办、批办事项,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办理的进展情况。
(六)其他需要限时办理的事务、事项,由交办人提出,承办人按期办理。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有决定权的领导同意,并积极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谅解。
六、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七、因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或做出明确答复的,按照《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效能告诫(暂行)实施细则》做出相应处理。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保障服务对象投诉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处理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严格管理、违纪必究
3、谁主管、谁负责
二、投诉处理对象
1、服务质量差,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的;
2、服务态度差,存在“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情况的;
3、对应公开的事项而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或存在假公开现象的;
4、存在其他损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
三、投诉渠道
投诉人可通过投诉电话投诉,也可直接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
四、投诉的相关规定
1、对投诉的情况应及时登记、汇报,转办及汇总、责成相关部门对投诉事项的办理和回复。
2、对投诉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能当场答复办结的要当场答复办结,对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按下列要求办理。
①对一般性投诉,应于当日及时落实责任人,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②对比较复杂疑难的投诉,应在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③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的,必须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
④各相关部门要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五、投诉电话:2721367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范围:公司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在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公司规章给用户办事过程中,给各类用户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按规定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
二、责任追究依据:追究行政责任,以行为人主观过错和客观原因造成过错以及对用户的合法权益、损害程度为依据, 定行为人责任大小,明确责任追究的处理办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受到责任追究。
1、发生重特大突发停水、水质事件时,未按照相关法律、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妥善、有效处理和组织抢修工作的。
2、本公司行政工作问责办法所列应追究的事项。
四、追究行政过错,应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行政过错情节较轻,造成的后果、损害和影响较小的给予责任人公开批评教育。
2、行政过错情节严重,造成的后果、损失和影响较大,或责任人写出检查,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扣发当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和安全事故,影响全市供水、水质及公司形象,视情节扣全年目标兑现奖、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相关处理。
3、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由公司考核及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办事公开制度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供水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搞好司务公开,特制定自来水公司办事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行政管理方面:班子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和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工作指标。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收支、招待费、通讯话费等,重大物质采购、重大技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等。
3、自来水价格及管道安装的收费标准,根据市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
4、自来水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及个部门、科室职能分工。
5、自来水公司管道维修、水费查询、安装热线电话及监督电话。
二、公开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在司务公开栏公布,全区范围内的停水或需要全区用户周知的事情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布。
三、公开的时间
根据公开的重要性和时限,属于日常事务的以季度公布,属于阶段性的及时公开,政策性工作提前公开。
四、公开的要求
1、建立公开制度,必须把内容、时间、地点、记录人等写在记录本上,并由监督小组负责人保管记录本,以便备查。
2、在公开栏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五、组织领导
成立推行司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司务公开,推行司务公开认真准确,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单位或个人办理属于我司工作范围内的各类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退回补办或不具备条件暂不受理的,经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原因。
(二)经办人员对单位或个人需办理的审批审核事项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和手续,在补齐后应及时予以受理。
(四)公司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理或调离工作岗位。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政务公开公示制度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1、公司领导开支的各项费用,每季在司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2、公司各项基建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合同、费用,每季在司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3、设备维修、管道维修,有停水时间、地段在广播电视台或张贴停水通知进行公示。
4、服务承诺、服务质量、办结时限,在收费大厅墙上进行挂牌公示。
5、各种服务收费项目,在收费大厅电子屏上滚动公示。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和学习。
二、牢固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兢兢业业、立足本职塑造供水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四、在工作交往中,不行贿受贿,不索、拿、卡、要,不违反原则为自己的亲友开任何方便之门。
五、不参入任何非法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六、接待用户应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待人、一番话语暖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七、依章办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八、团结友爱、真诚合作、乐于助人、不无理取闹、不恶语伤人、不离间他人关系。
九、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言不讳、坦诚相见,既勇于揭露和指出别人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也勇于剖析检查自己,勇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十、穿戴整洁、朴实、大方,举止文雅端庄,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清洁。
(三)服务项目、依据、时限、流程
收费依据、标准、交款办法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办事公开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的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公司的生产与经营,特制定本公司办事公开管理办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专职的领导与专人管理。成立由公司经理王秋辉同志任组长,张卓、张春强、皮骏任副组长,董世军、李海熬、李志谋、彭欣为成员的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中,皮骏为专职办公室主任,董世军、彭欣海熬为专职管理人员。
二、办事公开工作资料齐全,工作程序上实行公开,即:将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向社会公开;将服务承诺向社会公开;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将办事过程和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将监督措施和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将单位职能和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将对外项目向社会公开;将对内项目向单位员工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接待热情。设置必要的便民措施,使群众满意。
四、加强监督与管理,聘请社会各阶层人员对我公司的此项工作予以监督,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群众举报监督。
五、奖惩办法
1、对因工作出色而获取的表扬信件、报道或其它途径的表扬,公司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2、对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群众举报,将按情节予以物质上的处罚。
六、本办法适应于公司所属的各涉外窗口部门。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
服 务 指 南
★公司服务理念、原则、口号
服务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满意为标准。
服务原则:服务理念更人性化,服务对象更多元化,服务内容更精细化,服务环境更现代化。
服务口号:优质供水 服务社会 水润千家 情暖万户
★服务程序
1、用户申请用水程序
用户申请 → 登记 → 查勘、设计、预算 → 填写“客户业务受理单” →
编 号 → 领导审批 → 检定站购表 → 开缴费通知单 → 缴 费 →
签定供用水合同 → 开施工通知单 → 施 工 → 验 收
2、供水价格
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益阳市和沅江市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
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1台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实行分类计收水费。用水人改变用水性质须及时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供水人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供水分类价格。
3、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
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费作为水费结算依据。水表必须经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水表检定站检定后方可使用。定期更换水表是自来水企业贯彻计量法,体现买卖公平的具体措施之一。水表检定周期:⑴用户所用水表必须经过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水表检定站首轮强制检定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实行周期轮检、到期轮换制度。⑵水表检定周期一般为2年。⑶对住宅生活用水首次检定合格后第一个检定周期为6年(口径为15~25mm水表)或4年(口径>40~50mm水表),如果后续检定合格,则水表以后的检定周期为2年。如用户对计量水量有异议的,可以向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水表检定站提出申请,进行水表检测。
所有用水户实行按月抄收。当月的20日至月底为抄表时间,次月1日至月底为正常交费期。交费地点设:(1)市自来水公司营业收费厅(琼湖路211号)
★办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沅江城区自来水的生产工艺及自来水水质
自来水是从管道流出来的,因此人们往住顾名思义,以为自来水是自来的。其实,自来水是经过多道工艺流程生产出来的,首先把源水从地下水井中抽到水厂,然后投加混凝剂,进入混凝反应池,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分离,再经滤池过滤,加氯消毒后进入清水池,停留一定时间后,输送到供水管网供生活和生产使用。整个过程要经过多次水质化验和二次加压才能进入用户家庭。其中水厂给水处理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去除水中的悬浮固体;二是去除水中的溶解固体;三是去除对用水危害的溶解成份;四是去除水中溶解的有机物和细菌;五是对水质加以调理,改善其水质;六是对给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污泥加以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所以自来水并非自来的,是自来水公司以合格的水源水通过给水净水构筑物生产出的供生活和生产使用的水,其主要是含有二氯化合物等多种物质,还含有如钙、镁、氯等离子和一些其他的溶质。
我市自来水公司生产的自来水,经常性接受省、市、沅江市卫生部门的抽样化验,水质卫生标准全部合格,先后被评为“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卫生质量信得过单位”。
★投诉及服务电话
供水故障、管网异常、24小时服务热线:2721367
安装维修、设备器材服务电话:2721181
用户投诉、服务监督电话: 2721367 2854028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及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我司提出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事项,依照本制度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
第四条 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公开可能导致对供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或者对整个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危害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其中第(三)、(四)项所列的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性,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
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司提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公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民的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提交时间。
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提交时间。 申请公开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的,应当提交当事人同意公开的书面证明。
第六条 审查、登记、答复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在公司网页上受理的业务类申请,由营销服务部负责答复;在公司网页上受理的行政类申请,由办公室负责答复;在业务受理大厅受理的业务办理类的申请,由业务受理中心负责答复;在收费大厅受理的收费类的申请,由收费中心负责答复。
②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
⑤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七条 申请人要求提供的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我司将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公司政府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
第九条 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可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
第十条 申请人认为我司不按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司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投诉(电话2721367),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接受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答复不满意者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0日起实施。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江市琼湖路211号
联系电话:0737--2721367
传 真:0737--2701918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公司、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沅江水业”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沅江水业网站(网址:www.yjzls.com.cn)
2、信息公开栏
3、便民资料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江市琼湖路211号
联系人:皮 骏
联系电话:13807373050
邮政编码:413100
(二)公开范围
权利人需要了解主动公开以外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本单位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沅江市自来水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
2、申请方式
(1)直接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后直接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早熟,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收费
只有经物价部门批准才能收费,并且须在此说明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否则不收费。
4、申请处理
(1)审查
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本单位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可能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单位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737-2721367),也可以向市政务公开办或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自来水公司开户安装业务流程
1、用户到客服中心提出申请;
2、核实缴费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探;
3、填写用户申请表,并鉴定供水合同;
4、审批;
5、政务中心缴纳勘探设计费,其中15#表100元/户,20#表以上公司审批定价;
6、到水器经营部交纳安装材料费;
7、营业大厅预存水费(50元/户);
8、客户中心开具安装通知单;
9、持安装通知单到水器经营部组织安装;
10、竣工验收(由用户抄取水表铜盖号码交客服中心换取水费预存发票)。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行业纪律
按章办事 严格执法
态度热情 和蔼周到
安装施工 文明礼貌
查表收费 准确无误
对外服务 接受监督
工程决算 实事求是
费用收取 按章办理
水质水压 符合标准
接水开户 及时办理
秉公办事 廉洁奉公
关于聘请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司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进自来水公司行风建设,推进城市供水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提升,加强本公司机关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更好地推动自来水公司工作的全面提高,经研究决定,特聘请以下3名同志为市自来水公司行风监督员。名单如下:
龚秋桂 沅江市建设局局长
吴建华 沅江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硕 沅江市政务中心副主任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服务承诺(一)
承 诺 项 目 |
服 务 标 准 |
供 水 水 质 |
出厂水 |
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管网水 |
水质检测采样点不少于5个 |
供 水 水 压 |
市政管网末端压力不低于0.14Mpa的最低服务水压 |
市政管网水压测压点不低于5个(按供水面积每10平方公里设一个测压点的标准) |
用户报装申请 |
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带有关资料到客服中心申请,具备通水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水审批,收到工程款5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不获批准原因也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 |
其他用户(包括单位、基建、消防、总表居民用水)带有关资料到客户中心早请,符合用水申请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水审批,具备通水条件的,收到工程款10个工作日内安排进场施工,不获批准的原因也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 |
水表准确程度 |
新装水表经市质监局计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作用 |
管网修漏及时率 |
小故障12小时内恢复供水 |
一般故障24小时内恢复供水 |
较大故障48小时内恢复供水 |
停 水 通 知 |
城区较大范围停水提前24小时将停水原因、停水时间及恢复供水时间通过公司网站或其它方式通知用户 |
抄表收费服务 |
抄 表 |
抄表到位抄表准确 |
收 费 |
执行益阳市物价局、沅江市物价局批准的水价标准收费 |
投 诉 处 理 |
认真接待用户投诉,一般情况当天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 |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服务承诺(二)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承担着沅江市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城市供水发展的重任。恪守诚信、倾情服务,不断提高供水服务品质,始终是我们企业的理念。确保市民用水正常,供水安全稳定,工作透明公正是我们的宗旨。为提高供水服务,我们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安全优质供水,确保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9%。
二、全面推行微笑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责任追究制。
三、精减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水申请、办证、安装程序操作快捷。
四、水费收取等一律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不乱提标准,乱收费。
五、管道维修、抢修做到快捷及时,实行片区负责人制度,小修不超过12小时,大修不超过24小时。
六、计划性停水,提前向用户公告;突发性停水,及时发布停水通知。
七、欢迎社会监督,坚决从严处理乱停水、乱收费等损害用户利益和违纪违规的行为。
八、凡用户反映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或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九、认真受理用户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一般情况从接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特殊情况应从接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
以上服务承诺请广大市民监督执行。
投诉举报电话:0737—2721367 2854028
抢修服务电话:0737—2721367 2722377
24小时值班电话:0737—2721367
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收费项目
一、 水费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一) 总表用户
标准分类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价格 |
水资源费 |
合计 |
生活用水 |
1.46 |
0.5 |
0.05 |
2.01 |
工业用水 |
1.6 |
0.8 |
0.05 |
2.45 |
经营用水 |
2.6 |
0.8 |
0.05 |
3.45 |
特种用水 |
4.6 |
1.2 |
0.05 |
5.85 |
(二) 一户一表用户
标准分类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价格 |
水资源费 |
合计 |
生活用水 |
1.58 |
0.5 |
0.05 |
2.13 |
工业用水 |
1.73 |
0.8 |
0.05 |
2.58 |
经营用水 |
2.81 |
0.8 |
0.05 |
3.66 |
特种用水 |
4.97 |
1.2 |
0.05 |
6.22 |
二、管网材料安装费:
按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计价。
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部 门 |
职 能 |
联系电话 |
客 服 中 心 |
开户申报、疑问咨询 |
2722377 |
水器安装经营部 |
开户安装、管道及阀门维修 |
2721181 |
营 业 所 |
抄表、催费、校验维修、停水复水 |
2854028 |
稽 查 队 |
违章用水纠察 |
2721367 |
举报电话:2721367 |
水费缴纳的几种方式 :
1、自缴 ——您可在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六、日正常上班)的任一工作日到
我公司营业厅自行缴费
温馨提示: a. 请您及时缴纳当月水费,以免逾期产生违约金和影响您的正常用水; b. 为免去您在交通、排队等候等方面的烦恼,我们建议您尽可能选择预存缴费方式。
2、预存 ——您可以到供水公司任一营业厅预存足额水费,收费窗口将记录
您的预存金额并出具收费发票,定期抄表后,计费系统自动从
您的预存款中扣减水费。
温馨提示:为了快捷地为您服务,建议您熟记您缴费编号(7位数)、电话或手机号码,也可携带水费发票。
水费缴纳点:自来水公司收费大厅
(四)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沅江市自来水公司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沅江市城市管理局监督电话:2729055,地址:沅江市银关路48号;也可以向市政务公开办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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